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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新规:网络小贷公司消费贷单户余额上限设为20万元

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有严格限制,不得超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有严格限制,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则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

特别地,针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办法明确了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二十万元,而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余额上限则为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