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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30日最新时讯 提高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15000元内免税放行

导读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8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将自香港和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携带的免税行李物品额度提升。根据公告内容,年满18...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8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将自香港和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携带的免税行李物品额度提升。根据公告内容,年满18周岁的旅客从香港、澳门返回时,携带的境外个人合理自用物品,只要总价值不超过12000元,即可享受免税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经过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入境的旅客,政策还特别允许他们在免税店内购买一定量的商品,与境外所购物品合并计算,只要总价值不超过15000元,同样适用免税政策。

该政策的具体实施步骤为:自2024年7月1日起,首先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等六大口岸启动;随后,从2024年8月1日起,这一政策将扩大覆盖至所有进境口岸,但横琴“一线”口岸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