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7月1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据检察院指控,从1998年至2...
7月1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据检察院指控,从1998年至2023年间,肖星利用其在多个关键职位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业务合作及求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8148余万元。庭审期间,肖星承认了罪行并表示悔过。法庭随后宣布休庭,判决将另定日期公布。
此前,肖星于7月18日被通报接受调查,而早在1月5日,其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调查结果显示,肖星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在职工录用中以权谋私、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严重受贿等。鉴于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肖星的职业生涯涵盖了多个金融机构的重要职位,如太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直至2020年6月升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高层,直至被调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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