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期,中国科学院与工程院对各自的院士章程进行了更新,旨在优化院士的增选流程与退出机制,以应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如部分高龄院士难以...
近期,中国科学院与工程院对各自的院士章程进行了更新,旨在优化院士的增选流程与退出机制,以应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如部分高龄院士难以退出、以及公众对院士头衔过度追捧等现象。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在一次报告中公开批评了个别院士的不当行为对整个群体造成的负面影响,并首次倡议建立院士行为负面清单,对违反学术道德及违纪者采取严厉措施,如暂停提名权和评审权。
事实上,对院士退出机制的改进尝试始于2014年,当时引入了“院士劝退”制度,针对那些个人行为违背科学道德或品行出现问题,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声誉的成员。这一规定在后续几年中得以延续,并在最新的章程修订中得到进一步强化。
到了2022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将院士退出制度纳入国家政策层面。最近的院士大会继续沿此方向,对章程进行了调整,确保院士制度既能表彰杰出科研人员,又能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活力。
与此同时,国家也在积极推动人才称号回归其学术性和荣誉性本质,避免资源的不当竞争。教育部于2020年底发布指导意见,要求高校在人才招聘、成果认定等方面遵循严格规范,确保人才称号不随个人变动,并建立健全人才称号持有者的责任制度和动态退出机制,维护学术环境的健康发展。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院士增选每两年举行一次,强调遵循公平、客观原则,通过同行评审和差额选举产生新院士。同时,明确规定了院士因各种原因,包括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触犯法律等情况下,可能面临的处理措施,包括劝退、撤销称号等,确保院士群体的高标准与正面形象。这些改动体现了对院士制度持续完善的决心,以及对提升科研诚信与质量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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