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国科学院学部第九届学术年会举办了全体院士的学术报告会,这一活动在北京顺利展开。近期,两院院士大会传来新进展,分别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与《中国工程院章程》,对院士的增选和退出机制进行了细化规定。
早在2014年,《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中就引入了“院士劝退”制度,针对那些个人行为违背科学道德或品行出现问题,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及工程院名誉的成员,将劝导其自愿放弃院士称号。而最新修订的章程在此基础上,更加详尽地阐述了退出条件,包括院士若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或遭受法律制裁,情节严重者将由学部主席团决定是否劝退或撤销其院士称号,以此来强化院士队伍的纯洁性和院士称号的尊严性。
建立和完善院士退出机制,旨在规范院士行为,维护这一最高学术荣誉的纯洁性。院士们需明白,这一称号并非不受约束的终身荣誉,任何不当行为都将面临相应后果。
然而,仅靠退出机制不足以全面解决问题,还需解决学术管理和评价中过度依赖“头衔”的现象,减少与院士称号绑定的利益关联。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9月通过的意见中就指出,要加强院士评选的质量,让院士称号回归到荣誉和学术的本质,减少围绕院士头衔的利益考量。
这意味着,无论是否为院士,所有学者在学术活动中都应享有平等权利,没有额外特权,尤其是在课题申请、学术评审等方面,应做到公平对待。这有助于鼓励年轻学者,推动学术界重视实质贡献而非仅仅看重头衔。
过往,国内教育与学术领域存在“唯帽子”评价倾向,获得特定头衔就能享受各种优待,这种做法不仅使学术头衔变相成为资源分配的标准,还扭曲了学术评价体系,影响了青年学者的价值观,甚至导致某些单位在人才引进上只关注“帽子”本身。
相比之下,许多国家的院士身份更多是一种纯粹的学术荣誉,与物质利益无直接关联。比如在美国,即便是诺贝尔奖得主,在日常工作中也与普通教授享有大致相同的待遇。
因此,让学术头衔重归荣誉和学术本位,对于纠正追求名利的偏差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正努力改革“唯帽子”人才评价体系,作为顶级学术荣誉象征的院士制度,其改革将对构建基于真实学术能力和贡献的评价体系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