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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9日最新时讯 昆明广告牌坠落致3死目击者发声 众人抬钢架救人

导读 7月22日晚9点58分,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发生意外,多间沿街商铺的招牌骤然坠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截止到23日下午3时,事故已确...

7月22日晚9点58分,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发生意外,多间沿街商铺的招牌骤然坠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截止到23日下午3时,事故已确认3人丧生,另有7人受伤。地方当局迅速响应,组建了跨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启动调查程序。目前,有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详细情况仍在深入调查中。

事故发生地点已被围挡隔离,事故区域内多家店铺因此停电并暂停营业。一位餐饮店员工回忆起惊魂一刻,他险些被突然坠落的招牌击中,当时正位于人行道上。至于店铺何时能够恢复正常运营,目前尚无确切消息,店主已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

在这场悲剧中,一位母亲亲眼目睹了广告牌砸向自己的丈夫和两个女儿。大女儿年仅6岁,不幸身亡,而4岁的小女儿则在ICU中挣扎,依靠生命支持系统维持。父亲虽然幸存,却遭受重度脑震荡,伴有记忆丧失症状。母亲心痛地描述,广告牌如连串倒塌,众多路人合力才将其抬起。她还提及一个令人心寒的细节:最初一辆救护车并未停留救助,而是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紧急将母女三人送往医院。目前,小女儿已被转移到昆明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

现场目击者耿先生参与了救援行动,他与其他热心群众一同抬起了长达20米的钢制广告牌,以解救被困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他们等待专业救援队伍到达后才撤离现场。此外,有目击者确认除儿童外,还有成人在这次事故中获救,至于广告牌的归属及维护状况仍待查证。

关于法律责任问题,法律专家指出,在高空坠物导致的伤害案件中,依据《民法典》,责任方需承担举证自身无过错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者或使用者无法证明自己无过失,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律师强调,监管部门有责任监督经营者确保设施安全,包括定期检查与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