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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09日最新时讯 媒体评混装油:草台班子要消费者的命 管理方助纣为虐

导读 原标题:央视网评“油罐车运输食用油”:草台班子要消费者的命!这个事,疑点太多罐车拉油这个事疑点太多了地沟油阴影犹在,食用油又爆安全...

原标题:央视网评“油罐车运输食用油”:草台班子要消费者的命!这个事,疑点太多

罐车拉油这个事

疑点太多了

地沟油阴影犹在,食用油又爆安全问题。近日,有媒体报道,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一些油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有货运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已经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7月6日,涉事的中储粮集团发布公开声明,称将开展专项排查,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

应当说,这一回应还算及时,但有几处巨大的信息缺位和疑点,光靠中储粮这个专项行动,恐怕还是回答不了。

疑点一:

这批混装油,如果情况属实,

到底去了哪里?

先说当务之急。中储粮的公告,其实没有对记者报道的这批油去向做出回应。记者有视频、图片、音频证据在手,大概率能证明,至少有一批食用油,是通过未经清洗的矿物油罐子运输的。

那么这批混装的食用油,到底都流去了哪里?是否已经进入了生产和流通的环节?有没有及时被销毁处理?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有条件,眼下是否也应当及时追查供应链,如果已经流出,是否应该回收可能存在污染风险的食用油?

尽管追查成本显然很高,也可能存在无监控、难以追查等情况,但食品安全无小事,基本的追责决心及行动,是应当有的。否则,未知的风险势必引起更大的恐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会更难重建。

疑点二:

这批混装油,如果已经流入市场,

食品安全检测是如何通过的?

另一个信息缺位,则是此类混合油,到底可能存在怎样的风险。矿物油中含有大量可能致癌物质,这是常识,这般混合残留,到底可能带来何等影响,公众应当有知情权。而查清这批油去处后,如果真有混装油已经流入市场,那又有新的疑点亟待解答。按现行食品安全检查要求,食用油出厂后,同一批次都需进行抽样检查。这批混合油是否通过了食品安全检测,是否被及时销毁没有造成更大不良影响,个中关节到底是何种情况,语焉不详是无法回应质疑的,更公开透明的回应要有。

疑点三:

罐车混装到底是不是“全行业的公开秘密”?

如果是,单靠一家企业的自查,

重视程度是否足够?

从报道细节来看,导致食用油化工油混装的漏洞,主要发生在运输交接环节。何以至此?按理说,即便以常识来想,食用油矿物油罐车混运,这类匪夷所思之事不可能允许发生。按照《食品安全法》,也有规定,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但更具体到食用油,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过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对厂家约束力有限。

这样看,具体到实践环节,其实有很大的监管漏洞和缺位。明显负有监管责任的生产企业,面对这样的事故,甚至能用一句“我们也不验罐,我们也没法分辨”这样极其草台班子的话,给糊弄过去。

从事情所涉环节来看,整条供应链,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中间存在运输成本、监察成本等一系列环节,仅靠单家企业自我监督,其彻查广度、深度、精度,都不能完全得到保证,其调查结果,也难以得到公众信任。

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是否应该设置专项行动组,对整起事件,做更彻底追查?此番食品安全事件,如若核查为真,涉及到的公共利益极为广泛,无疑需要从行政,乃至司法层面,做出更严肃处理。

以此事为鉴,相关运输、监管环节,更细致全面的法律政策也应适时出台,从而以更科学精准的监管手段,补齐现有的不足和漏洞,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毫无疑问,对于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事件,每一个人都在期待更公开透明的信息,更严肃、更强有力的监察和追责。能回应质疑的只有真相,能重塑信心的只有更严密、更完善、更有保障的制度和监管。“民以食为天”这句老话,应当是以“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真正落到实处。

央视网评中储粮罐车运输油罐混用:

这样的草台班子是要消费者的命

央视网评7月8日发文,谁也想不到街边加油站的油罐车里面可能也装过我们炒菜的食用油。近日媒体曝光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一些油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引发舆论哗然。

让人意外的是,中储粮这样的央企下属天津分公司居然是涉事主角之一。近日中储粮集团公开回应,称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该集团要求直属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全面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

中储粮亡羊补牢的同时,消费者仍有不少困惑与错愕。因为这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地沟油。通常来说,我们只要不贪图便宜,选大品牌,选知名厂家,就能避开劣质食用油。但大品牌也会在运输环节出现化工油食用油混装的漏洞,这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这不仅仅是做饭烧菜的问题,还有面包、薯条、烘焙、蛋糕,几乎囊括所有的零食等领域。

而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居然已经是较长时间以来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大于天”还只是一种愿景。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形同投毒。这种混装行为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极端漠视。

一切不合理的商业行为背后都有经济利益作祟。对于运输方来说,最终还是钱的问题,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为的是可以省下数百元的清洗费用,成本下来了竞争力上去了,别的运输车辆只有跟着“卷”。但对于食用液体出入库的管理方,尤其是中字头这样的接收方,坚称“不验罐是因为没办法分辨”,则完全令人咋舌。相信这不是因为无能,而是因为无德、无责任心导致助纣为虐。舞台上的草台班子,无非演出效果差一点,出不了大事,这样的草台班子会要了消费者的命。

要说《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食品运输没有规范也不符合现实,运输管得严、销售环节管得严,食用油没问题,运输车辆本身也没有问题,但到了衔接的关键节点则出现没人管、不愿管的真空,造成食用油进了消费者嘴里,就是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法律手段尚有空子可以钻。据悉,食用油运输方面迄今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推荐性的某项规范当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约束率相当有限。能否多部门协同以及技术手段此刻能否补足短板,成为很多外行人的疑问,亟须行业内专家给予解惑。

要感谢曝光此事的媒体,让我们看到了食品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但让人痛心的是,这么多年,没有行业内的人站出来,而是靠记者得到线索追查出来,媒体干了监管的活。食品安全,要不得的是形式主义。哪有那么多草台班子,凡事只怕“认真”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