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油污染的食用油对人体有何伤害
近期有媒体报道揭示,食品类液体与化工液体在罐车运输中混用且不清洗的现象颇为普遍,这已成为行业内一个公开的秘密。许多通用罐车不仅运输糖浆、大豆油等食用液体,同时也承运煤制油等化工产品,而为了节约成本,不少罐车在更换装载物时并未对罐体进行清洗,部分食用油制造商也未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导致食用油可能受到残留化工液体的污染。化工油污染的食用油对人体有何伤害?
食用油作为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民众健康。当前,对于食用油与化工油混合装载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有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认为这种混合残留对身体有害;另一种则强调风险与暴露时间和剂量有关。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的朱毅副教授指出,煤制油成分复杂,包含不饱和烃、芳香族烃及硫化物等,长期摄入这类受污染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中毒,特别是苯或氨基苯含量高时,还可能影响血液生成。他强调,若运输食用油的罐车还装载其他化工品,未知污染物的存在使风险难以预估,某些有毒残留物可能通过直接接触或吸入伤害呼吸和消化系统。
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的刘少伟专家在央视受访时强调,煤制油含重金属及苯等化工原料,这些残留物若随食用油被摄入,可能导致中毒、胃肠不适,严重时还会对肝肾造成长期伤害,而消费者通常难以察觉这些问题。
科普作家庄时利和提到,欧洲也曾发现食品中含有矿物油成分,虽然目前认为特定类型的矿物油在现有暴露水平下对公共健康风险较低,但某些矿物油芳香烃具有基因毒性,潜在致癌风险,因此欧洲多国已限制或禁止矿物油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使用。
尽管我国2014年起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要求使用专用清洁容器运输食用油,但由于该标准为推荐性,对企业的约束力不足,混装现象仍时有发生。
此外,食用油从生产到消费的各环节均可能出现问题,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多起食用油质量不合格案例,涉及酸价超标、黄曲霉素B1含量过高、脱氢乙酸不合格及苯并芘严重超标等问题,凸显了食用油安全监管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