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后,移交给检察机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后,移交给检察机关。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确保了吴炜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据指控,吴炜在担任横县、南宁及柳州等地多个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量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在柳州市任职时,他还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面临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的指控。
此前,吴炜于2023年11月16日接受调查,并于2024年6月20日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调查发现,他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私人会所活动,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个人重要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为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以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特别是在工程项目承揽中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收取巨额贿赂。同时,他的滥用职权行为给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鉴于吴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持续违纪违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决定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取消其相关代表资格,追缴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决定已通过相应程序并上报中央批准,待自治区党委全会时予以正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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