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7月20日晚8时左右,枞阳县横埠派出所接到连续报警,先是店铺老板,随后是小区居民,均称有一名醉酒男子引发骚乱。警方核实后发现两起事件的...
7月20日晚8时左右,枞阳县横埠派出所接到连续报警,先是店铺老板,随后是小区居民,均称有一名醉酒男子引发骚乱。警方核实后发现两起事件的主角为同一人,朱某,随即依法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醒酒处理。
然而,在执法期间,朱某表现得极为抗拒,态度蛮横,多次以拳打脚踢的方式攻击在场民警,导致多名警察受伤。
对此恶性事件,枞阳县公安局迅速响应,不仅立即组织调查,也确保了相关证据的有效收集。
经过审讯,朱某对自己暴力抗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了所有指控。
目前,朱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入侦查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手段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视情节轻重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特别地,针对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确保对警务人员的保护及法律尊严的维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反映了法律对袭警行为的严肃态度及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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