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科技发展网

08月07日最新时讯 儿子儿媳离婚 婆婆起诉要求支付“带孙费” 21万抚养账单引争议

导读 儿子儿媳离婚 婆婆起诉要求支付“带孙费”一对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祖父母因为多年帮忙抚养孙子,向昔日的儿媳提出索要“带孙费”共计21万元...

儿子儿媳离婚 婆婆起诉要求支付“带孙费”

一对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祖父母因为多年帮忙抚养孙子,向昔日的儿媳提出索要“带孙费”共计21万元。这对夫妻是阿珍和小李,他们在2014年结婚并育有两个儿子。由于小李经常在外地工作,家庭主要由阿珍和小李的父母老李夫妇照料。2020年起,阿珍离开家庭,两个孩子实际由老李夫妇抚养。2022年,阿珍和小李正式离婚,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分别由父母抚养,各自承担抚养费用。然而,阿珍并未带走小儿子小宝,小宝继续与老李夫妇生活。

2024年,老李夫妇以无因管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珍支付他们在2014年至2024年间为抚养两个孙子所支出的各项费用。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阿珍和小李未能履行此义务时,老李夫妇的照顾行为构成了无因管理,他们有权要求受益方补偿相关费用。但法院同时指出,在共同居住期间,老李夫妇对孙子的抚养可视作家庭共同责任,这部分费用不应由阿珍单独承担。而对于阿珍离家后至离婚前的抚养费用,以及离婚后未及时接走小宝期间的费用,法院判定阿珍应承担相应抚养费,最终判决阿珍需向老李夫妇返还子女抚养费88000元。

这个案例反映了在家庭内部,尤其是在隔代抚养情况下,抚养责任与经济补偿之间的法律界定,强调了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无因管理行为的认可与补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