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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26日最新时讯 多方发力防止猴痘传入我国 严密监控严防疫情扩散

导读 为了应对猴痘疫情潜在的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海关总署于8月15日发布了相关公告,旨在防止该疫情进入我国。据悉,今年非洲已有13个国家...

为了应对猴痘疫情潜在的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海关总署于8月15日发布了相关公告,旨在防止该疫情进入我国。据悉,今年非洲已有13个国家记录了猴痘病例。

公告强调,来自疫区国家的旅客若曾接触猴痘病患或出现包括发热、头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等症状,在入境时应主动告知海关官员,以便接受规定的医学检查及样本检测。同时,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等若有可能受污染,也将依据程序实施卫生处理。此公告自发布起生效,有效期持续六个月。

猴痘已被我国列为乙类传染病管理范畴,自去年9月20日起实施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作为一种可通过人与动物传播的病毒性疾病,猴痘主要由直接接触病患的皮肤损伤或体液、受污染物品,以及长时间暴露于患者的呼吸道飞沫中而传播。其潜伏期通常为5至21天,症状以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为主,多数患者可望在数周内康复,但重症乃至死亡情况亦偶有发生。

鉴于猴痘当前主要通过性接触在特定人群中传播,普通民众的感染风险较低。预防措施建议避免与健康状况不明人士的亲密接触,尤其是性行为;出国旅行者需留意目的地的猴痘疫情,并保持与野生动物的距离。若有高风险行为历史,应自我观察21天,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并说明情况。若家庭成员或朋友确诊猴痘,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避免密切接触和共用物品,保持环境清洁通风。

自去年6月起,我国已报告多起猴痘病例,促使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猴痘防控方案》,强调多渠道监测以实现疫情的早期识别与迅速控制。该方案提倡“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及时转诊治疗、密接者的有效追踪管理,以及环境的妥善消毒,同时注重专业人员培训和隐私保护,以科学、精准的方法阻断疫情传播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