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男子2年谈7个女友 诈骗193万余元在网络上,有人以甜蜜的恋爱为饵,编织着诱人的梦想:“宝贝,想谈一场超甜的恋爱吗?”然而,现实却远非...
男子2年谈7个女友 诈骗193万余元在网络上,有人以甜蜜的恋爱为饵,编织着诱人的梦想:“宝贝,想谈一场超甜的恋爱吗?”然而,现实却远非如此美好,这些所谓的“恋人”实际上策划着欺骗的陷阱:“恋爱吗?其实是来骗钱的。”
故事的开头往往显得那么不经意,每一段感情的萌芽背后,隐藏的却是精心布局的欺诈。他们的最终目标简单而直接——骗取钱财。
最近,一起涉及网恋诈骗的案件在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得到公开宣判。被告周某在短短两年内,通过网络构建了与七位女性的恋爱关系,共骗取了她们193多万元。法院判决周某犯有诈骗罪和盗窃罪,判处其十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及追缴违法所得,同时要求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据查,自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周某利用虚假身份,在网络平台上与多名女性建立关系,甚至与其中一人同居。在此期间,他以各种虚构的理由,如经营玉石、家庭紧急情况、投资等,从“女友”那里骗取资金,金额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一名受害者为了给他转账,甚至动用了网络借贷。令人震惊的是,这些骗来的钱全被周某用于赌博。
不仅如此,周某还偷取了一位受害者的黄金尾戒和翡翠吊坠并变卖。虽然物品价值不高,但这一行为进一步揭示了他的贪婪与不择手段。
法院指出,周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和累犯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案警示人们,在享受网络社交带来的便利时,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轻易涉及金钱交易。网络爱情虽美,却也可能是诈骗的温床。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应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纯洁与安全。
法律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依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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